导航菜单
首页 >  济南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 福建医科大学2024年招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简章

福建医科大学2024年招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2024年我校拟在医学、理学和管理学门类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欢迎广大在职人员报名。

一、申请人员条件

(一)学术学位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2024年报名须在2021年7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

2.从事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相关工作。

3.遵纪守法,获得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

1.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必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专业对应。

4.遵纪守法,获得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

二、接受申请专业

(一)学术学位

生物学:生理学、神经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基础医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临床医学: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口腔基础医学;

药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

护理学:护理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本学科招满20人开班):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

公共管理(本学科招满20人开班):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二)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临床病理学;

口腔医学。

三、报名工作

考生需登陆我校招生系统http://gsas.fjmu.edu.cn填写报名信息,注册完成后请牢记自己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2024级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校招生系统报名流程.pptx。报名时间为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4日-8月31日,逾期报名系统将关闭。 各项申请材料通过招生系统上传电子版材料,不再需要寄送纸质版材料。请考生妥善保管纸质版材料原件备查。

考生将各项申请材料的原件扫描后上传网报系统并提交,材料清单见福建医科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材料清单.xls。考生应及时、完整上传并提交相关材料,若在提交后需修改相关信息,可点击“撤销提交”,但需在系统截止报名(8月31日)前完成修改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补充报名材料及信息,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学习资格或撤销学位等。

附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模板.doc

四、录取工作

根据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请确保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各专业根据招生规模、报名情况及生源质量(英语水平、发表文章、立项科研课题等)等进行择优录取。

2024年拟录取名单预计于2024年10月公布在研究生院网页(https://yjsy.fjmu.edu.cn/)“在职教育/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通知公告”栏目。

   五、学习地点、年限、方式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过程分为课程学习考试和完成学位论文两个阶段,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不得超过7年。

(一)课程学习考试阶段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6年内达到以下要求:

1.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试,上课计划安排2024年10月-2026年7月,课程学习以面授为主,阶段性集中上课,少部分课程为网络学习,理论课授课和考试地点设在我校乌山校区,实验课授课地点设在我校旗山校区。

2.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国家统一安排,学校将另行通知。

(二)完成学位论文阶段

申请人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进入学位论文阶段,按照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导师选报,学位论文开题、评阅及答辩等相关工作。

   六、培养费用

学费缴纳分两段制进行,课程学习阶段学费标准为: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25000元,其他各学科21000元;学位论文学习阶段所有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其中,课程学习费入学报到时需缴清,学位论文学习费待联系和确认导师时缴清,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申请终止学习,放弃申请硕士学位,其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其他

具体培养过程要求、授予学位要求,详见《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

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https://yjsy.fjmu.edu.cn/)“在职教育/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通知公告”栏目中的有关通知文件。

招生相关问题咨询:0591-22862107(研招办)、联系邮箱:fjmutlzs@163.com(暑期请通过邮件咨询);

培养及日常学习相关问题咨询:0591-22860092(质量督导与在职教育办);

学位授予相关问题咨询:0591-22862992(学位办)。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7月4日

相关推荐: